事件:根据媒体广播消息,中央宣传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、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《通知》,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、“阴阳合同”、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,控制不合理片酬,推进依法纳税,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。
《通知》强调,要制定出台影视节目片,节目演绎酬执行标准,明确演员和节目嘉宾最高片酬限额,现阶段,严格落实已有规定。去年下半年多部门联合下发的“限薪令”,设定了每部电影、电视剧、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、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%,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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